[内蒙古]2016年9月1日起内蒙古高路公司所辖公路扩大载货车辆通行费优惠范围
发布人:dongxm 发布时间:2016/9/6 15:34:51  浏览次数:158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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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消息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、交通运输厅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扩大公路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》要求,从2016年9月1日起出入自治区境内所有区界收费站的运输重要物资的6轴及以上货运车辆通行费下调10%。内蒙古高路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蒙冀界、蒙宁界、蒙陕界、蒙晋界、蒙吉界和210国道兰家梁、110国道兴和、新牛三麻收费站均执行优惠政策。该优惠政策是2015年自治区推出仅限高速公路上运输重要物资的货运车辆优惠政策后,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延伸至我区境内所有区界收费站的优惠政策。   
  此次优惠政策时间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。优惠范围为对合法装载运输煤炭、焦炭、钢材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化工产品、矿石、大型化工设备、风电设备以及重点工程项目采购的区内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产品的6轴及以上的货运车辆。同时,将整车合法装载运输牧草的车辆纳入绿色通道产品范围,实行免费通行政策,进一步扩大了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产品的范围。  
  从2008年起内蒙古高路公司就严格执行“绿色通道”政策,在所辖路段开通200多个“绿色通道”专用道口。今年1至7月免收绿色通道车辆51万辆次,免收通行费7700万元;对出入公司所辖公路区界收费站的6轴及以上重要物资运输车辆减免金额1.1亿元,减免车辆146万辆次。